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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对贵州一地殡葬管理办法提意见,市司法局:感谢!予以采纳!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量:人次


        9月8日上午,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主持召开了《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市殡葬行业协会和立法咨询专家出席。会上,与会者就《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建议,重点围绕如何加强殡葬管理、推动绿色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展开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此次会议的成功举行,标志着遵义市政府在完善殡葬管理,促进殡葬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就在此前,遵义市司法局对《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了2轮征求意见。时间分别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和2023年7月12日-8月12日。通过广泛吸纳公众智慧,为《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中,在第二轮征求意见稿中,有网友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意见得到了遵义市司法局的重视和采纳。
 
        网友何某某发表意见说:
 
        “提倡和鼓励以深埋、树葬、花葬、草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安置骨灰”!为什么没有详细说明深埋、树葬、花葬、草葬等的具体办法?现在人民死都死不起!为了节俭和提倡重生养薄葬风俗,应规定在殡仪馆的时间,零点闭馆的规定!
 
        遵义市司法局答复:
 
        经讨论研究,予以采纳。感谢您对《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您所提意见有利于推动殡葬制度改革,我们将及时采纳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细化生态安葬方式的规定,同时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文明办丧、节俭办丧等相关条款进行优化,鼓励和推广文明、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引领群众逐步形成厚养礼葬的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同时将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保障力度,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让老百姓感受到殡葬改革红利。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遵义市司法局的这一积极回应,显示了其在推动殡葬制度改革方面的决心。这也充分体现了遵义市政府将立法为民作为参与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情、更具社会认同感。
 
        《殡葬管理条例》自1997年颁布以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许多条文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变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殡葬管理办法同时也在不断的完善本地的殡葬管理办法。不过,由于上位法渐渐陈旧并与社会现实脱节,却一直未能得到修订,你会发现,各地在制定殡葬办法时大都沿用了 上位法相似的框架结构,缺乏具体的操作内容。例如,对于殡葬执法问题,各地在出台的殡葬管理办法继承了《殡葬管理条例》里的规定:“违法....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方法,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导致基层殡葬执法面临困难。
 
        相比1997年颁布《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在2018年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到了生态安葬的方法。其中第七条规定: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不占土地或者以骨灰格位存放等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对采取海葬、树葬、草坪葬等不占土地、不保留骨灰方式进行生态安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奖励补贴。根据需要,可以为不保留骨灰的逝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
 
        尽管《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倡和鼓励生态葬法,但没有详细说明如何实施这一规定,也没有出现对生态葬的细化规定和操作性强的措施。所以,五年过去了,条例修订依然难产。
 
        因此,遵义市司法局采纳网友的意见是一种进步,有利于推动殡葬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生态安葬方式的规定,同时优化文明办丧等相关条款,引领群众逐步形成厚养礼葬的绿色文明殡葬新风。
 
        遵义市一小步,殡葬改革进程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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