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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生命教育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20   浏览量:人次


        黑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生命教育护航行动为牵动,以生命课程为载体,持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政策引领,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以“筑牢生命之基 共建护航行动”为主线,着力打造管理、教研、队伍、课程、评价和服务“六维一体”生命教育体系,构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研部门协同合作、互为支撑的“一体双轮”生命教育工作机制,系统推进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开展。
 
        独立设课,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课程体系。将生命教育纳入地方课程,研制《全日制义务教育地方课程黑龙江省生命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明确生命教育课标、教材、课时和资源,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特色课程体系。将生命教育作为必修课,每学期8课时。组织编写生命教育地方教材,提供学生免费使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精心设计小、初、高三个学段的生命教育“音频课”“视频微课”“生命教育复学第一课”等多媒体辅助课程资源160余节。
 
        建强队伍,打造专兼结合高素质教师队伍。打造从管理到教研、从省级到校级紧密联系的生命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实现“机构有专职、管理有专人、教研有专家、学校有专兼、培训有专题”。将生命教育纳入薄弱学科培训项目,加强培训队伍、专兼职骨干教师队伍、名师工作室建设,形成省、市(地)、县(区)、校四级联动的生命教育工作网络。
 
        搭建平台,以“三大行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聚焦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小学“护苗”行动、初中“劲竹”行动、高中“彩虹”行动,抓住各学段学生年龄和认知特点,确立“认识生命、爱护生命、完善生命”三个维度十二项教育内容,构建“体验内化式”七阶段课堂教学模式和多元动态评价标准。组建“阳光助心”专家宣讲团,打造家校共育公益课堂、生命教育教学研究共同体,建立260个特色实践基地,惠及中小学生234万人次,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和生命安全奠定基础。
 
        聚焦战疫,以“五道防线”守护学生身心健康。从“教育教学、危机干预、心理疏导、部门协同、特殊学生关爱”五个方面入手,构筑生命教育防线,抓实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涵盖945所学校42.47万学生。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设立线上生命教育课程资源20余种,受益学生400余万人次。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编写《中小学疫情防控心理自助手册》,组织专家团队和志愿者提供专业服务,努力做到全面预防、及时预警。同时,通过公益讲堂、常态家访等,构建“家校共育”生命教育大环境。
 
原标题:黑龙江省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 筑牢学生健康成长“防护墙”
 
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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