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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烈士陵园

距离市区

陵墓朝向

陵墓占地面积

亮点:

陵墓介绍


江苏镇江市烈士陵园联系电话:0511-85906382(未经核实,仅供参考)如不正确请拔打114查询,位置地址位于江苏镇江市鼓楼一村119号

镇江市烈士陵园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是民政部命名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江苏省优抚事业先进单位,还连续多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烈士陵园坐落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北固山前峰,始建于1966年,占地面积近百亩。
镇江市烈士陵园坐落在风景如画的北固山前峰,占地近百亩。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江苏省省会和国民党军法会审处所在地。北固山下作为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共产党人的刑场,洒满了数百名革命志士的鲜血,故素有“小雨花台”之称。
 
镇江市烈士陵园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是民政部命名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江苏省优抚事业先进单位,还连续多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烈士陵园坐落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北固山前峰,始建于1966年,占地面积近百亩。
 
镇江市烈士陵园坐落在风景如画的北固山前峰,占地近百亩。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江苏省省会和国民党军法会审处所在地。北固山下作为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共产党人的刑场,洒满了数百名革命志士的鲜血,故素有“小雨花台”之称。 [2]  陵园原名镇江烈士墓,建于1966年春。
1966年8月市委、市政府将分散在镇江市南郊、宝盖山、北固山、九华山、桃花坞等地的134位烈士坟墓集中迁移安厝于烈士墓内。
1975年3月20日,镇江市烈士墓“革命烈士事迹陈列室”建成,并对全市广大群众展出。
1977年,镇江烈士墓经市编委同意更名为镇江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1982年5月镇江市政府公布镇江市烈士陵园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时间的推移,烈士纪念碑风化破损,市委、市政府决定重建烈士纪念碑。1992年苏民优(92)5号文件批准同意镇江烈士陵园管理所更名为镇江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1993年4月5日,重建的革命烈士纪念碑落成。此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烈士陵园基地建设的投资,先后建成了“红领巾广场”、“烈士陵墓移址工程”、“大型浮雕墙”、“警世碑”、“北固英烈群雕”、“忠烈祠碑”等。
2002年,又把重建纪念馆作为为民办十六件实事之一,新建的烈士纪念馆,总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重点陈列了自鸦片战争以来直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231名烈士事迹,采用了声光电控多媒体等高科技陈展手段,全方位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地教育。
 
北固英烈殉难地
北固山被革命前辈称为“镇江的雨花台”。1927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集团在上海策划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为了回击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江苏地方在中共领导下,爆发了农民秋收起义和武装暴动,泰兴、如皋、南通等地还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四军。
国民党当局调集大批军警疯狂镇压,并于1930年11月在省会镇江建立了江苏省临时军法会审处,对从全省各地被捕来的数百名优秀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进行非法刑讯和残酷迫害,约有30O多人被杀害于北固山麓。
据党史、民政部门调查,已查实牺牲者姓名的达140多人,其中县团级以上干部计40多名,包括时任江苏省巡视员的原红十四军军长兼政委李超时、省委巡视员卢世芳、团省委巡视员周振国、南通中心县委书记顾臣贤、曾任镇江县委书记的上海枫泾暴动总司令袁世钊,时任武进县委书记的原镇江县委书记王玉如、丹阳县委书记张我华、无锡县委委员兼城区委书记冯金妹和常熟、松江、涟水、如皋、泰县、泗阳等地的县委书记。可以说,北固山麓浸透了烈士的殷红鲜血。
为了褒扬先烈,教育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于2008年5月8日建成了北固英烈殉难地及李超时烈士铜像。
革命烈士纪念碑是烈士陵园内的主要建筑,坐北朝南,位于陵园中轴线北端。原纪念碑建于1966年12月14日,1993年4月5日新纪念碑重建落成。新碑由花岗岩砌就而成,碑高30米。碑体由三片组成,似三把利剑直刺苍穹,象征着革命烈士义薄云天的革命精神。碑体正面镌刻的“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由张爱萍将军亲笔题写。纪念碑前是由彩色地砖铺成的可容纳万人的广场。
烈士陵园
这里长眠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而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他们是1966年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我市南郊、九华山、北固山、宝盖山、桃花坞等地迁至市烈士陵园内集中安葬的,共135名。随着岁月的流逝,烈士陵墓严重风化、破损,为了更好地缅怀革命先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建设,于1997年3月28日移址重建烈士陵墓。现陵墓分布在纪念碑前两侧,呈月牙形安息在绿草丛中,高耸入云的纪念碑是革命烈士精神的体现,象征着这些烈士精神与日月同辉,与大地永存。
镇江烈士纪念馆
 
镇江纪念馆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整个展馆分“鸦片战争”、“辛亥革命”、“党的创建”、“土地革”、“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社会主义”“缅怀厅”8个部分,共展出了牺牲在镇江和牺牲在外地的镇江籍3000余名烈士中的231名烈士的事迹和遗物。在陈展手段上,不拘一格,大胆创新,序厅采用长达40米的铁艺画传统工艺,浓缩了镇江人民160年来的民族、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历程,在国内是首创。
鸦片战争部分以传统工艺制作的彩绘泥塑生动再现了当年镇江守军为抗击英军智摆“黄豆阵”、“铁锅阵”的战斗场景。展馆运用了油画、国画、木刻、雕塑、图表、灯箱、高分子硅胶人像等艺术表现手法和现代高科技声、光、电控展示形式,具有直观、形象的效果。在陈展内容上,通过400余帧烈士图片和150余件革命文物,生动地展示了231名烈士的斗争史料,再现了先烈们的英雄业绩。该馆由市民政局组织市烈士陵园于2000年4月动工兴建,2002年10月 22日建成开放。
工程由上海美术设计公司设计,沈阳鲁迅艺术学院工艺工程总公司装饰、陈展。市关工委自始至终参与了纪念馆的建设,积极帮助立项和筹资,并受市委委托,承担了组织力量编纂的工作。整个工程投资1100多万元,其中包括党员所缴特别党费60万元及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的380多万元。
 
全国称号
1995年被中华人民共国国民政部批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
1995年被中华人民共国国民政部批准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
200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2007年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示范单位。
省级称号
1992年被江苏省民政厅批准优抚事业先进单位。
1994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996年被江苏省民政厅批准优抚事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7年被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8年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电视台批准江苏省学校教育基地、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电视专题片《镇江烈士陵园》三等奖。
1999年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1997-1998江苏省文明单位。
2000年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许杏虎、朱颖烈士事迹展“十佳新事”。
2001年被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1999-2000江苏省文明单位。
2003年被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2001-2002)。
2004年被江苏省民政厅批准为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2005年被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2003-2004)。
2008年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2005-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2008年被江苏省文明办批准2005-2006年度江苏省“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优秀场馆。
市级称号
 
1982年被市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批准镇江市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三优”先进单位。
1989年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三优”先进单位。
1990年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三优”先进单位。
1995年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中小学德育基地。
1995年被中共镇江市委员会批准镇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5年被市公安局府批准市经济文化保卫系统先进集体。
1998年被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批准1994-1995市文明单位。
1998年被镇江市精神文明委员会批准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
1998年被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批准1996-1997文明单位。
1999年被镇江市精神文明委员会批准修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世碑”十佳新事提名奖。
2000年被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批准1998-1999市文明单位。
2001年被镇江市绿化委员会批准绿化达标单位。
2002年被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批准2000-2001市文明单位。
2003年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园林式单位。
2003年被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镇江市烈士纪念馆落成光荣入选新人新事。
2004年被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先进集体。
2004年被市文明委命名为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
2004年被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命名为市级“巾帼示范岗”。
2005年被镇江团市委授予“青年明星团队”称号。
2005年被镇江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5年被市妇联授予“由帼示范岗”称号。
2005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被市文明委授予十佳文明示范窗口。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批准2004-2005年度市文明单位。
2007年被团市委授予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2007年被市人事局、市双拥办批准为2004-2007年度五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三等功。
2008年被市文明委授予镇江市首届优质服务品牌(北固红枫爱国主义教育宣讲团)。
局级称号
1999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先进党支部。
1999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文明单位。
2000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先进党支部。
2001年被市民政局党委、市民政局批准民政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图片二等奖。
2001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先进党支部。
2001年被市民政局批准“民政之声”文艺汇演创作奖、小品二等奖、诗朗诵三等奖。
2002年被市民政局党委、市民政局批准民政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一等奖”。
2002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先进党支部。
2003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先进党支部。
2005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
2005年烈士褒扬教育网获市民政局04年度创新奖。
2006年被市民政局授予2005年度全市民政系统工作创新奖。
2007年在全市2006民政系统“改革创新奖”活动中被市民政局授予工作创新奖。
2007年被市民政局批准文明单位。
2007年被市民政局党委批准民政直属系统“五好”基层党组织。
2008年被市民政局批准市直优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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