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6-09 人浏览
被告人金某某于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虚构可以低价购买苏州市吴中区某公墓墓穴的事实,并以缴纳墓穴购买款为由,骗得被害人马某某等26名老人的钱款合计656200元。事后,马某某等人多次催促交付墓穴证书等,金某某又委托他人伪造“苏州市吴中区某公墓”印章并加盖于伪造的收据和墓穴证书上,用于掩盖罪行。2018年11月,老人们持金某某提供的墓穴证书至某公墓现场查看时,被该公墓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书及印章系伪造,遂案发。2019年1月,金某某迫于压力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又伪造企业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金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七万二千元,责令金某某退赔赃款给相关被害人。判决后,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