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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之我见(原创)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1-12-15 人浏览


     人一旦生在这个世上,必然会经历生老死葬的过程,这是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谁也躲不掉。人死之后如何殡葬,由于受地理、气候、传统习俗、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不尽相同,有土葬、火葬、水葬、海葬、天葬、洞葬、树葬等等。
 
     海葬,其实是不得已,在大海之上无处可去,只能抛进大海去喂鱼,而现在所谓的海葬,却是火葬后再到海上去抛撒骨灰;火葬,应是佛教传入的产物,其目的是图“立地成佛”吧;天葬,据说蒙古和西藏有此葬法,就是把尸体弄到野处去让鹰隼啄食;水葬,在电影里见到过,用木柴扎一尸床,将尸体放在上面,放到河中任其漂流,最后还是喂鸟和喂鱼;洞葬,只能是大山深处的少数民族施行;树葬,是把棺材架到树上,这种方法只在局部少数民族地方有之,而现在的所谓树葬,其实还是火葬之后的二次埋葬。
 
     但大多数民族是实行土葬的。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大都实行土葬,叫“入土为安”。本人是赞成土葬的,特别是目前流行的生态土葬。好处一是对老人是一种心理慰藉,身虽死,还有一方乡土安息,可以时时“见到”儿孙;
 
     二是子女得到慰藉,昨天还在一起生活的人,今天一死就要送进火炉焚烧,未免过于残酷,心灵上受到折磨;如果土葬,肯定会得到极大的安慰,对培养敬爱老人的品德会有帮助;
 
     三是增加土壤的有机成分,减少空气污染。
 
     如何土葬,当然不能走老路,最主要的是不能占用太多的土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二)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不留坟头”,说得不错,但这是指火葬后二次处理骨灰而言的,也就是把原本一次处理掉的事情,搞成了两次处理。
 
     如果土葬,一次性“生态安葬”,“不留坟头”,栽上一株树木,又有何不可,非要把一次完成的事情花两次功夫来做,这不是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又是什么!
 
     土葬就一定会比火葬多占用土地吗?回答是否定的。只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法规,是不会多占用土地的。“生态安葬”,会带来极大的好处,不用我多说。土葬应当规定不得使用棺材,避免资源浪费。我国的回族,维吾尔族等信奉伊斯兰教,他们也是土葬,将尸体净身后,裹以白布下葬,既简洁又省事,汉族完全可以改革加以效仿。
 
     现今的火葬实在不能恭维,可说是弊端不少,一是死者生前心理有创伤,二是子女们心灵不安,三是浪费宝贵的燃料资源,四是造成大气的污染,五是费用并不低。
 
     火葬场是垄断行业,宰你没商量;有人说“死不起”,虽是调侃,但也能说明火葬场有不少的弊端。问题是到此并没有完,还有骨灰的处理问题。城里有钱人花钱买地安置,相互攀比,墓地弄得越来越大,越来越豪华;农村也不甘落后,房前屋后,田边地头,乱埋乱葬,比比皆是。不但没有少占土地,相反有扩大的趋势。一番事情两番做,既劳民又丧财,难道只有烧得乌烟瘴气的火葬才算是革命理想?实在是莫名其妙。本来还不太复杂的事情,现在搞得越来越复杂化了。因而殡葬改革势在必行,只要能做到《意见》中所说“实行生态安葬”,才是合乎情理,顺乎人心的事。自愿火葬,不受限制。
 
     建国以来,多次号令削平坟头,成效似乎并不理想,坟头还是到处可见,还逐步现代化了:不旦竖立起大理石碑,坟头也是水泥构筑,做工精致。这是什么原因?古语“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行下效,应是主要原因之一。老百姓看干部,言教不如身教,干部带头抛弃恶俗,群众才能跟上,干部不肯带头,只去限制群众,事情永远也不可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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