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杭州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
殡仪馆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说:为贯彻《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
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近期,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
殡仪馆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征求意见稿)
你馆《关于要求明确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进一步规范
殡葬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
殡葬市场价格秩序,促进
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
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0〕62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
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规范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对遗体接运、存放、吊唁、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其中:火化费(普通炉)、接尸费(遗体接运)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遗体普通存放费、骨灰寄存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火化费(捡灰炉)、普通化妆费、遗体理发遗体消毒费、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费、花圈花篮租赁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按最高限价管理。
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按现行标准进行归类、整合和归并,完善后的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与现行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市民政局和原市物价局公布的《杭州市
殡仪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馆根据服务内容、成本支出等因素合理制定,执行前抄告市发改委和市民政局。未经审核同意的
殡仪延伸服务项目,不得收费。
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和政府非税收入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殡仪服务机构开展
殡仪服务,应由丧属自主选择服务项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
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合法票据。
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要坚持基本
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全面落实各项惠民
殡葬政策。
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0〕13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
殡葬改革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72号)、《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
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0〕6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关于杭州
殡仪馆
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5号)和原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
殡仪馆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6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1年 月 日